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5-15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芙蓉区东湖街道滨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关于医疗机构的变更地址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现将该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芙蓉区东湖街道滨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类 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陈新晖
所有制形式:其他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执业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41号星湖雅苑8栋-1层-111、-112号门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口腔科(不含口腔种植专业) /中医科
床位/牙椅:0/2
该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审批前向社会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依法接受监督。对此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递交书面意见至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受理部门及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31-89965871(审批一科)、89965849(监察室)
长沙市芙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