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一触即发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工作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机构信息 > 本级机构
  • 索引号:000014349/2024-145294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10楼1008室
  • 联系电话:84683210
  • 负 责 人 :徐勐龙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 2024-07-01     来源: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参与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办理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概算审批。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工作。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订并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长株潭一体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推进全区服务业发展。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动员、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参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

(十三)统筹协调全区能源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实施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统筹协调全区能源执法工作。承担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和权限范围内的电力行政执法职责。

(十四)按照权限落实价格改革任务和价格调控目标,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组织有关价格收费法规草案和政策起草的意见调查收集工作。承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协助上级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十五)负责国防政务相关工作,负责人防行政审批,工程维护管理,工程验收等面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公章、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机构编制、宣传、档案、资产、人事等工作。承担建议提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财务、纪检、普法学法、工会等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做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调研,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负责起草半年度、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全区经济形势的监测、预测和分析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及时提供可供参考的经济信息。研究、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区域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及时开展调研并对扶持政策进行修改完善。牵头组织申报上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起草区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文件报告。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投资科。负责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申报并转发下达投资条线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评估专家、评估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设计概算和申请国家、省、市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承担有关政府投资项目中评价及后评价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协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牵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工作。

(四)价格认证科(价格监测科)。按照权限落实价格改革任务和价格调控目标,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承担价格调控预警机制建设,指导实施政府定价目录,负责权限内的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市场走势,负责全区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组织对涉案物、涉税物和涉纪物进行价格认证等工作。

(五)能源与资环科。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节能新产品技术设备推广应用。负责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以及能源对外合作。参与能源价格相关工作。组织申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节能专项资金、分布式能源资金以及中央、省、市其他补助性资金。负责分布式能源、新能源项目推进工作,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参与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相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六)国防动员工作科(人防管理科)。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七)区人防通信指挥站。负责人防行政审批,工程维护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八)重点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协调推进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协调、调度、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项目谋划储备统筹协调;协调推进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为区政府下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责任目标提出建议;协助做好省、市重点项目月报信息等工作;协助开展重点项目指导督办工作;配合区直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为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提供支持服务;配合做好低空经济领域信息采集、政策执行等相关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