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芙蓉区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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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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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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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周岁以上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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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对老年人实行全免优待。观光景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全免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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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剧院、音乐厅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为老年人开展文艺活动优惠提供演出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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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户口在长沙市所属县(市)、区内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办理《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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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口不在长沙市的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凭派出所的居住证可在我市办理《优待证》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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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口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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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原始件或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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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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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口的外地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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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证原始件或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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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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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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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资料-→窗口受理--→现场办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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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向户口所在区县老龄办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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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区县老龄办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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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将办理材料送交市老龄委办证室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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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办理完成由区县老龄办领取发给老年人 社区、街道可主动为老年人收集照片和证件,代老年人到市老龄办统一办理《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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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33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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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46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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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当日办理,当日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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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费用:免费